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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泥库使用管理办法
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jans 发布时间:2012/3/8 【字体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水泥库使用管理办法
 
一、目的和适用范围  为规范水泥库中的各种材料验

  1 目的和适用范围
  为规范水泥库中的各种材料验收、试验委托、入库、保管、发放,并对水泥质量进行跟踪,特制定本办法。
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工程的水泥库管理。

  2 职责
  物资公司负责水泥库中各种材料的验收、入库、保管、发放、试验委托和水泥质量的跟踪。

  3 管理内容
  3.1 入库验收
  3.1.1 每到一批水泥或混凝土外加剂应检查出厂日期、采购单、出厂试验报告 (混凝土外加剂应有合格证) 。
  3.1.2 仓库管理人员对于混凝土外加剂、散(袋)装水泥要检查有无结块(破损)。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物资公司有关人员及时处理。
  3.1.3 数量检查要严格,认真核对数量是否与采购单或合同一致,是否与货单相一致。
  3.1.4 每到一批水泥,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复检。
  3.1.5 仓库管理人员及时填写《入厂自检验收记录》并向项目部质量部门报验。必要时项目部质量部门向监理公司报验。
  3.2 标识管理按《物资入库、保管、标识、发放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  3.3 水泥、混凝土外加剂的保管
  3.3.1 按照强度等级和品种不同分区或分库存放。
  3.3.2 水泥、混凝土外加剂的堆放应垫高200mm,码垛要整齐,并应留通风道。
  3.3.3 对于存放较长的水泥要定期翻垛,超过3个月时要取样须重新委托试验。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根据试验结果提出处置意见。
  3.4 水泥、混凝土外加剂的发放
  3.4.1 领料人要依据“主要材料限额领料卡”填写领料单,仓库管理人员据此发料。
  3.4.2 仓库的发放要执行“三检查”、“三核对”、“五不发”的原则。
  3.4.3 仓库水泥、混凝土外加剂的发放要实行“先进先出”的原则。
  3.4.4 对于3.3.3出现的情况按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的处理意见发放。
  3.5 水泥质量跟踪按《物资质量跟踪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  4 相关文件
  QB 513-89-00——《物资入库、保管、标识、发放管理办法》
  QB 512-83-00——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
  QB 513-90-00——《物资质量跟踪管理办理》

  5 记录
  入库记录
  发放记录
  超期水泥处置记录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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